020-87682617,87680016,87686652
省科技厅 沈 强 020-83163640
龚建文 020-83163870
省财政厅 邓玲玲 020-83170279
附件:
1. 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略)
2.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须知
3.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略)
4.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
5.广东省科技厅创新基金业务委托机构名单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2:
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须知
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省创新资金)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项专门用于鼓励、培育、支持和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府专项资金。省创新资金以技术创新项目为对象、以市场为导向,重点支持技术的第一次商品化过程,重点支持种子期项目和初创期企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总体部署,2012年度省创新资金将贯彻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略要求,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2012年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2〕15号),大力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切实增强我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根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申请须知。
一、支持对象
(一)支持的项目需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2.自主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 必须是以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盈利为目的,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符合《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要求的项目。
(二)申请支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境内(深圳市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或服务业务,且申报的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3.管理团队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并有持续创新的意识。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30%以上,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10%以上。
5.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不超过70%;每年用于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当年营业收入的5%(当年注册的新办企业不受此款限制)。
6.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二、不支持的对象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3.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4.已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