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东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及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类别包括:重点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以及其他一般创新项目。

  重点创新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厅组织统一评审,于5月下旬择优立项推荐给国家创新基金。

  其他一般创新项目由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组织统一评审,经省创新资金或(和)地市(区县)创新资金(基金)立项后,纳入2013年创新基金项目储备库。

  (二)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须在广东省(深圳除外)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及项目必须符合《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度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须知》(附件2)、《2010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附件3)中的条件。

  (三)申报程序

  2012年度省创新资金项目的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的形式。

  申报重点创新项目、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的单位需要在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填报项目、上传附件并打印申报材料,相关流程及操作请咨询当地的省科技厅创新基金业务委托机构(附件5)。

  申报其他一般创新项目的单位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站(http://pro.gdstc.gov.cn)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可在申报系统下载可行性报告提纲)及附件等申请资料,同时将书面申报材料报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申报程序包括:

  1.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首次申报的单位在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用户名和密码,同时获得为本单位项目申报人开设用户帐号的权限;项目主持人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处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2.申报。各单位和申报人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并在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书面申报书2份送交所属科技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核。

  各地申报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当地县(区)科技局、财(税)政局审核汇总后统一送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财政局;省工商局注册的企业可以直接送交省科技厅(由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代收)。

  3.审核推荐。各级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后,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作汇总推荐。各地市企业单位申报项目,必须由市科技局(委)、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择优推荐(含《项目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4),其中顺德区由区科技、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四)申报时间

  重点创新项目和涉农领域技术创新项目的国家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截止时间为5月15日17:00,书面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16日17:00。

  其他一般创新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5月21日至6月15日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22日17:00;提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7:00。

  三、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405室
  邮政编码:510070
  网站地址:www.gdsti.info
  电子邮箱:87680016@163.com
  联系电话:省创新基金管理中心
  曾群超 王大春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