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居民楼院(小组)主要负责参与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宣传,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组织建立志愿消防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志愿消防队员和居民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 网格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创建活动;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场所、小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员工达到“一懂三会”(懂本单位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火场逃生自救)的要求。
(五) 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要组织治安巡防队员、基层治保员等综治力量,积极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民政所将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减灾和救灾等工作与消防工作有机结合,督促基层政权组织做好消防管理工作;工商所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加强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状况的监督检查;安监办要结合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派出所或公安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建立健全分包联系机制,指导苏木乡镇、街道及嘎查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
四、网格化检查排查
(一) 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每季度组织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等部门,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嘎查村(社区)要每月对居民楼院(小组)和沿街门店、家庭式作坊等小单位、小场所开展排查;居民楼院(小组)要每周进行防火检查;巡防队员、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小组)长、社会单位管理人员要结合岗位职责,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二) 网格化排查人员要检查以下内容:
1. 检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情况。未办理的督促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移交派出所处理并报消防大队备案。
2. 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凡是发现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的,督促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移交派出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