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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学教育试点工作阶段性小结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国学教育试点工作阶段性小结的通知
(琼教基〔2012〕30号)


海口市、儋州市、文昌市、琼海市、乐东县教育局:

  根据琼教基〔2011〕51号文件精神,于2011年9月在六个市县(区)小学四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开展了国学教育《中华诵·国学经典诵读》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为展示实验成果,总结经验,为下一步我省开展国学教育工作奠定基础,教育厅决定召开国学教育试点单位阶段性经验总结交流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5月22日

  二、与会人员

  各市县(区)教育局主管教学的局领导、基教部门负责人、教研室中小学语文教研员各1名、试点中、小学校长各1名,中小学国学教育课任课教师各2名。

  三、会议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英才小学多媒体教室。

  四、会议安排及内容

  (一)听课。5月22日上午8:30-9:10《中华诵·国学经典诵读》四年级展示课。

  (二)会议。9:20-12:00各实验区域阶段成果汇报(每实验单位20分钟)。

  五、要求及其他

  请各市县(区)认真做好试点工作的书面总结,会议报到时,总结材料一式两份交会议组。

  参加会议的代表于5月21日下午6:00到海口市白龙路美华荷泰大酒店前台报到,海口地区代表不安排住宿,与会人员的差旅费由本单位负责。

  联系人:王琴玉,联系电话:36652795、13876833876;刘丹,联系电话:65230825、13098986752。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中华诵·国学经典诵读》阶段性小结会议参会人员回执单

  市县: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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