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一)完善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
按照法定程序,开展《
上海市消防条例》、《
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准备工作,加强本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隐患排查整治、灭火救援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建设,制定《城市综合体防火设计规程》、《消防安全警示、标识》、《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等地方消防技术标准。2012年,制订出台《大空间建筑防火设计规程》、《会展建筑和布展消防设计规程》、《精细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展览场馆、医院、老年福利院、趸船四类场所消防管理地方标准,提高特定场所火灾设防等级。大力宣传修订后的《
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和《上海市住宅设计标准》,确保其有效实施。
(二)推进“智慧消防”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作用,不断加强消防科技工作。参与制订修订《消防综合统计分析信息分类与代码》等国家消防标准。
开展城市火灾风险评估、超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灭火剂供给技术、地铁火灾防控技术、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技术的研究。加快重大危险源火灾风险和危害评估等消防软课题研究成果转化。
推广运用电气防火限流检测系统、消防用水监测装置等现代火灾技防技术。嫁接“物联网”、“云计算”等高新信息技术,整合消防应急预案、现有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和其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资源,研究开发集智能采集、汇总、分析、发布及辅助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 “智能化消防数字平台”。依托重点目标三维地理信息系统,探索扩大城市远程火灾自动报警终端的覆盖面,拓展在消防水泵、消防设施监控、消防控制室操控人员管理等方面功能。研究开发3G无线图像传输、视觉模拟训练、战勤智能保障系统,完善高点监测、热线受理、风险评估等火灾预警设施。
建设中心城区高层建筑群的立体消防气象监测网,实时监测防控火灾高危区域的气象环境状况,为火灾风险评估和现场扑救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信息。
(三)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落实《上海市消防“十二五”规划》,2012年新建、迁(改)建9个消防站,公共消防站布点更趋完善。修订《上海市消防规划(2003-2020)》,进一步完善本市规划消防站的布点选址,预(保)留消防站建设用地。按照“5分钟消防”的要求,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探索在中心城区繁华地段建设小、微型消防站。
持续推进消防水源严重缺乏区域和市政消火栓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天然水源、人工水源和取水设施,在有条件的区域和单位,增建消防码头、消防水池等设施,督促单位定期维护保养水泵接合器、消火栓,推动市政消火栓与道路同步规划、建设,并将市政消火栓纳入城市网格化管理,建立消防水源管理信息共享、部门联动、定期评估的长效工作机制,保障消防应急用水。
制订落实与《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匹配的消防装备建设规划,用好城市消防公共安全投入计划经费,打造特大型城市消防“杀手锏”装备,构筑“水、陆、空”立体化装备体系。
合理规划和建设城市主、次干道及支路、区域道路网,在轨道交通枢纽站点开辟必要的应急通道,满足消防力量和车辆装备灭火救援行动所需。根据黄浦江、苏州河的开发及长江沿岸的产业调整,科学规划水上、海上消防船艇通道。结合城市低空领域开发,在超高层建筑屋顶、广场、运动场、中心绿地、公园等场所,综合规划空中消防直升机起降点和取水源,并加强周边净空保护。
(四)加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
完成为700幢20年以上房龄高层住宅楼增配消防设施,完善高层居住建筑楼层标识,维修更新小区及老式公房周边1500个消火栓的2012年市政府实事项目。鼓励采用民筹公助方式,积极在居民楼住宅内增配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等逃生自救器具。
滚动实施中心城区老式居民楼、危棚简屋、“城中村”、“农夹居”、“三合一”场所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和简易水喷淋安装、逃生绳配发、老化电线更换、厨房灶台改造等消防平安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