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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闵行区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

  1、建立沟通协商机制,统筹区域发展规划。建立规划制定实施过程中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协调机制,加强事前沟通、事中协商、事后反馈,努力形成部门会商、条块联动的区域发展规划统筹机制。在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区城市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的前提下,区规土局要与社会事业各主管部门加强沟通,编制和完善社会事业设施布局规划。区规土局要积极协助社会事业各主管部门,编制和完善社会事业各领域的专项规划。社会事业各领域的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要深入征求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意见和建议。对于镇域规划,各镇作为责任部门会同区规土局和社会事业主管部门共同编制和完善,并与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有效衔接。
  2、建立合理界定机制,统筹两级政府职责。在明晰现有责任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区镇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职能。社会事业各主管部门作为责任部门,要会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有关委办局,建立并完善各方参与的合理界定机制和动态调整优化机制,明确规定区级承担或统筹管理的职能,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共同承担的职能,镇级承担的职能以及新增职能的划分原则。
  3、建立资金保障机制,统筹经费分配使用。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统与分的原则,完善各类社会事业日常经费统分模式,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合理筹集、有效使用、有力监管的运行机制。区财政局作为责任部门会同社会事业各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加快建立各类社会事业发展与全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两级财政投入稳步增长的长效机制,明确规定凡属区级承担或统筹协调管理的职能,由区财政承担或统筹解决;凡属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共同承担的职能,由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按比例承担或定额补贴;凡属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承担的职能,由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财政承担。
  4、建立人才流动机制,统筹人力资源发展。进一步加大人才交流力度,着力搭建各级各类社会事业人才服务平台,实现全区社会事业人力资源的统筹配置。强化事业单位法人地位,充分发挥事业单位法人用人自主权。区人保局作为责任部门会同社会事业各主管部门和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建立两级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的机制。加大引进各类社会事业优秀管理人员和专家等骨干人才的力度,积极推动体制内人才在全区范围内的交流,探索建立体制内体制外人才的流动机制。
  5、建立优化整合机制,统筹社会资源配置。加强资源整合,进一步优化社会事业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整合力度和利用效率。区国资委作为责任部门会同社会事业各主管部门、闵盛公司和有关单位,建立突出横向协作,加强纵向联动的互利共赢机制。建立完善日常联系沟通机制,探索搭建区社会事业资源公共管理平台,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建立有效整合,统筹管理的工作机制。
  6、建立扶持引导机制,统筹激发社会活力。深化社会事业各项改革,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有效激活社会力量。拓宽民间资本流入渠道,引导社会资源投入领域,吸引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区域社会事业发展。区发改委作为责任部门会同社会事业各主管部门,建立引进优质资源、吸引社会资本的扶持引导机制、激励保障机制、评估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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