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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闵行区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闵行区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
(闵府发[2010]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上海市社会建设推进大会及闵行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大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推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现就建立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促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进一步理顺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在社会事业发展中的职能,完善两级政府责任与财力分配体制的关系;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在区域内的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社会事业发展体制机制,确立政府在社会事业发展推动中的主导地位,切实保护和调动各层面的积极性,推进区域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责任明晰原则。根据已有财力分配体制和“费随事转、权责统一”的要求,合理界定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推进社会事业发展所承担的责任,合理明确两级政府对社会事业投入的比例以及服务监管职责。
  2、科学统筹原则。加大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社会事业经费的统筹协调力度,优化各类公共资源配置,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协同有效、执行顺畅的运行机制,努力在全区构筑均衡化、特色化、优质化的社会事业发展新格局。
  3、公平效率原则。充分调动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效能和资源配置效率,追求资金投入效率最优化,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效益,增强社会事业综合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根据闵行实际情况,结合部门工作基础,本着成熟一类,推行一类的基本思路,在教育领域先行试点,在形成可借鉴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推开。到“十二五”期末,初步构建体系完整、各具特色的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使规划布局更加合理、工作流程更加畅通、资金使用更加有效、人才流动更加充分、资源整合更加优化,基本形成活力迸发、品质提升、内涵发展、群众满意的社会事业发展新局面。
  四、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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