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流程、加强监管
1、规范审批流程。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梳理和优化土地储备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将土地储备工作分为计划规划、实物储备、前期开发和出让结案四个模块,实行格式化分类征询,模块化同步受理、并联审批,项目化跟踪管理的模式,完善土地储备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土地储备项目信息化实时管理和跟踪系统。
2、规范收支管理。土地出让收支全额纳入地方政府基金预算管理,收入按照规定全部上缴市、区两级国库,支出一律通过地方基金预算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闵行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闵府办发[2008]99号)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并严格执行预算科目,以宗地为单位按年度建立储备地块台帐。
3、实行全程监管。强化储备地块项目的监管,实行项目化考核。以项目为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征收、储备、前期开发和出让的计划指标、工作目标、资金筹措和拨付、责任主体的分解落实。同时将储备项目列入区建设项目审批跟踪监督系统,加强对储备项目全过程管理,做到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建立健全土地储备项目推进进度和成本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追踪问效制度,对项目实施进度严重偏离实施方案而又无特殊理由,以及违反成本资金使用规定的,将实行问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实区土地管理领导小组(储备成本认定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建设交通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主要研究本区土地储备的有关政策、规定,协调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储备土地成本认定工作,负责储备项目预算及预算调整的审核和项目决算的核销工作。
(二)加快行政审批
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工作职能,建立土地储备绿色审批通道,创新行政审批运行机制,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实行定期检查
区政府督查室会同区土地储备中心,按照区政府批准的项目实施方案,对储备地块项目的进度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按计划推进。区财政局、区规划土地局和区审计局要建立健全对土地前期支出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土地收支的监管,确保土地前期支出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