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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建立闵行区“大招商”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以腾地为抓手,确保先进产业项目落地和供地
  (一)健全土地资源统筹管理机制。重点围绕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存量基地拔点,继续稳步推进动迁腾地工作进度。编制好产业用地年储备计划,持续储备土地并加快土地出让。积极争取国家和上海市重大项目的用地指标纳入全市统筹。进一步加强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定期梳理汇总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可用土地资源、存量厂房、楼宇入驻情况,建立动态的招商资源信息库。
  (二)实施重大项目征地动迁共担制度。凡国家、上海市的战略性项目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其征地动迁成本由区与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区本级财政承担部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定额拨付到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四、以协调和服务为保障,着力营造“大招商”良好环境
  (一)成立区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发展改革委、区经委、区科委、区建设交通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规划土地局、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区环保局、区工商分局、区税务分局、区土地储备中心、区招管办、区投发办、区消防支队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投发办,由区投发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联动协作,合力推进重大项目落地,全力为“大招商”工作做好服务。
  (二)完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继续做好行政审批事项集中清理,编制并公布本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提高企业设立审批效率;拟定新一轮告知承诺目录并全面组织实施;改革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程序,进一步发挥审批协调和意见征询两个平台的作用;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和操作规程,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和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的协同应用。
  (三)加强招商组团服务。根据产业项目的招商需求,加强对因公出国(境)团组的服务,加快审批进程。有特殊需要的团组可予以特事特办。
  (四)建立项目推进跟踪服务机制和督查机制。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理念、优化服务措施,项目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落实专人跟踪、定期走访,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和需要协调解决的困难。对企业提出的合理要求不回避、不推诿,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梳理全区重大项目,对项目推进全过程进行督查,督查情况每月报区政府。同时,专题研究和妥善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切实推进产业项目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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