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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度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11年度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0]39号)精神,按照适度、梯度和可持续增长原则,现就调整本区农村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通知如下:
  本区农保基础养老金标准,由目前执行的每人每月37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20元。调整后的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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