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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质量》整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1、强化职能,协同落实。本项目由区政府负责,区教育局统筹,区各委、办、局协同落实,各协作部门和项目实施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承担的任务,保障项目顺利完成。
  2、满足需求,全面覆盖。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要保障每名儿童对学前教育的基本需求,确保学前教育服务的质量和全面覆盖。
  3、突出重点,创新机制。本项目要重点解决制约闵行区学前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瓶颈问题。要在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体制、机制上大胆创新,总结经验,为国家学前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4、加强统筹,协调发展。政府要加强对学前教育资源的统筹管理,基本满足辖区内适龄儿童对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优质幼儿园的创建力度,积极鼓励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
  三、项目的主要任务
  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是教育行政机构在提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过程中所承担的职责和功能。通过政策制定、发展规划、资源配置、财政投入、改革体制、建立机制、督导评估等多种手段为学前教育和幼儿园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质量。本项目的主要任务是:
  (一)强化政府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职能
  1、科学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人口变化趋势和学前教育发展现状,制订《闵行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2、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严格执行房产开发和教育配套“三同步”政策,高标准落实公建配套,优化学前教育的设点布局,适度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的供应总量。
  3、加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学前教育公共财政投入按比例、有步骤地保持逐年增加,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的监管,提高学前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
  4、完善政府各部门在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改革中的工作机制。政府各部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健全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创新区域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机制
  1、创新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入园机制。探索解决入园高峰困难的途径,完善相关的入园政策与制度,化解学前教育的供需矛盾,基本保障常住人口子女的相对就近入园。
  2、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发展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保障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协调发展,保证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的普惠性和公益性,满足居民对学前教育的基本需求和多元选择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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