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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和调整相关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和调整相关居民委员会的批复


区民政局:
  你局闵民[2011]39号文《关于建立爱博三村等五个居民委员会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立下列居民委员会
  1、新虹街道爱博三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申长路,西至申滨路,南至宁虹路,北至天山西路。办公地址:申滨路1058弄76号会所二楼。
  2、新虹街道爱博五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申长路,西至蟠龙港,南至天山西路,北至北翟公路。办公地址:天山西路4178弄102号。
  3、七宝镇吴宝路第三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横沥港,西至吴宝路,南至新龙路,北至吴中路。办公地址:新龙路558弄23号。
  4、七宝镇中春路第二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中春路,西至华宝路,南至万科第四居委会(筹)小区,北至星站路。办公地址:中春路8889弄56支弄20-22号。
  5、七宝镇七韵美地苑居民委员会。管辖范围:东至航中路,西至航西路,南至吴中路,北至航南路。办公地址:航中路99弄104-1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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