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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虹桥村等村民委员会建制的批复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虹桥村等村民委员会建制的批复
区民政局:
你局闵民[2011]41号文《关于撤销虹桥镇虹桥村等9个村民委员会建制的请示》收悉,经区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虹桥村、井亭村、新桥村、虹二村、虹四村、虹六村、黎明村、侯家角村、吴家巷村等9个村民委员会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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