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闵府发[201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
一、闵行儿童发展现状
“儿童优先”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则。闵行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儿童优先发展。2006年,闵行区政府制定颁布了《闵行区儿童发展“十一五”规划》。五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儿童优先原则逐步成为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自觉行动,促进儿童发展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效,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基本完成。主要表现在:(1)妇幼保健体系进一步健全,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一五”末,全区婴儿死亡率为2.8‰, 0-6岁儿童保健管理率为99.4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2.91‰;(2)儿童教育发展条件趋于优质均衡,儿童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3-5岁儿童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分别达到99.13%、100%,向明高中浦江校区等优质教育资源落户闵行,我区被评为“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培养示范区”;(3)儿童主体意识和各项权利得到更多尊重和保护,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有关儿童权益保障的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保护儿童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处理率达100%;(4)安全的儿童生活环境得到共同维护,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日趋优化。儿童食品用品和玩具质量抽查不合格的本市企业整改复查合格率、大型游乐设施定检率、社区儿童活动场所或儿童图书馆的配备率均达到100%。
“十一五”规划的良好执行情况为“十二五”儿童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十二五”期间,后世博效应凸显、区域综合经济实力的增强、城乡统筹发展、人民生活改善,将为儿童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服务支持、更加完备的资源配置和保障,儿童各项权益和多样化需求必将得到进一步维护和满足。
但同时,社会结构的转型、价值观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的凸显、社会心理浮躁以及环境污染等一系列因素也将给儿童成长带来更多的风险:(1)儿童心理健康问题凸现、文化娱乐活动设施不足等问题有待研究解决;(2)产品安全隐患、不良文化传媒以及暴力犯罪、遗弃虐待等对儿童的健康安全成长产生了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3)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教育、安全保护等问题亟待改善;(4)儿童视力不良、肥胖、龋齿问题以及流动人口的出生性别比、犯罪率等问题需要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