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闵行区持续推动民生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闵府发[2011]5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闵行区持续推动民生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闵行区持续推动民生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完善保障民生的公共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基本服务保障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有效地推动闵行民生在“十二五”期间持续发展,深入推进闵行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切实地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制定本意见。
一、“十二五”时期持续推动闵行民生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闵行区“深度城市化、全面调结构”的“十二五”发展主线要求,把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公共服务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通过建立健全闵行区民生工作机制,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促进闵行区民生项目选择民主化、政府财政投入合理化、实施推进规范化、监督检查制度化、考核评估科学化,切实提高群众对民生工作的感受度和满意度,全面改善人民生活。
(二)主要目标
1、树立人本民生工作理念。通过建立有效的机制,使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改善民生不仅是履行工作职责,而且是保障群众的基本需求和提高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工作立意从“履行职责”向“为民造福”转变,切实形成以人为本的民生工作理念。
2、建立民生工作长效机制。通过建立完善民生工作长效机制,促进闵行区民生工作程序化、制度化、可持续化。
3、培养群众民主参与意识。建立完善多样化、广覆盖的议事平台,畅通民意表达和反馈渠道,引导群众全过程参与民生工作的项目选择、推进落实和监督评估,激发群众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培养群众的民主意识。
4、推进民生工作决策科学民主化。以民生为切入点,通过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促进决策方式从“替民做主”向“为民做主”转变,推动民生工作决策科学 化、民主化。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三个”导向,提高工作实效性。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项目导向,以群众需求为基础,抓住民生问题的关键,通过项目化形式,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高群众的感受度和满意度。
2、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认识经济社会转型期民生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妥善处理好满足群众需要以及地区承载能力和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循序渐进地解决好民生问题。
3、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兼顾各方利益。准确把握闵行实际,处理好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本地市民与来沪人员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逐步缩小“二元”差距;既要提高民生发展的整体质量,又要解决好少数群体和困难群体的基本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