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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闵行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闵行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闵府[2012]43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根据《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上海市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决定》(沪府发[2012]13号)要求,巩固和提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区和国家生态区建设水平,现就实施闵行区2012年-2014年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主线,更加突出以环境保护优化发展
  2012年-2014年,是上海市围绕“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的重要时期,也是闵行区坚持“全面调结构、深度城市化”的重要时期。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将环境保护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举措,将环境质量作为一种公共产品,纳入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范畴,围绕“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环境安全、改善环境民生、提高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治本为上、优化发展、城乡一体”;在工作重点上突出“四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环境质量和环境安全,更加注重解决市民关心的环境问题,更加注重科技进步和结构优化,更加注重长效机制和创新管理。到2014年,基本完成污染减排等“十二五”规划明确的目标和任务,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环保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生态文明试点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突出以人为本,治本为先,全力推进八大领域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一)加快完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
  以水污染物减排为抓手,进一步完善本区污水处理系统,继续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基本消除污水管网盲区;实施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到2014年,全区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完善,基本完成建成区直排污染源的截污纳管,实现污水处理厂污泥的规范安全处置,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8%。以生态修复和水系沟通为重点,大力推进河道综合整治,稳步提高区域水环境质量。以保障黄浦江上游饮用水源安全为目标,实施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强化水源地应急管理,切实提高饮用水源风险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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