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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闵行区固定办酒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2年闵行区固定办酒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
(闵府办发[2012]6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拟订的《2012年闵行区固定办酒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2012年闵行区固定办酒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控制本区固定办酒场所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提升固定办酒场所食品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集体供餐单位监管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开展固定办酒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制订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固定办酒场所食品安全监管是涉及民生的重要工作,要在全面掌握本区固定办酒场所现状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本区固定办酒场所食品安全的规范化管理水平,通过为期4个月的创建工作,达到“整顿、规范、提高、完善”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以预防和控制集体性食物中毒,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为目标,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和整治力度,大力推进规范化管理创建工作,全面推广厨师准入制度和厨师“两证”公示制度,使全区固定办酒场所的制度完善,操作规范,备案率达到100%,规范化管理率达到100%。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6月)
  区食安办召开全区固定办酒场所规范化管理创建现场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创建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成立创建工作技术指导组,指导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开展创建活动,配合区食安办做好创建工作调研、督查和评估工作;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具体承担创建工作,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7月-11月)
  1、广泛宣传,加强培训
  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采取专题会、现场会等方式,组织开展规范化管理及创建标准的培训学习,部署创建要求;通过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活动,组织发动固定办酒场所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组织力量对固定办酒场所的主管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培训。
  2、规范达标,巩固提高
  一是完善硬件,开展场所备案。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要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办酒场所的排查,确保没有遗漏。7月至8月底,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会同食药监部门对固定办酒场所开展检查,固定办酒场所厨房设施设备达不到验收标准的,应进行改造,并配备必要快检设备。固定办酒场所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向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申请备案,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或经整改后符合要求的办酒场所,由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进行统一编号、备案并挂牌。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责令转其他经营业态。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应定期对固定办酒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场所卫生,相关设施正常使用;二是全面落实“四项制度”,“六个统一”。在固定办酒场所设置信息公示栏、做好标识标贴,规范固定办酒场所食品操作过程。在全面监督检查和指导的基础上,对固定办酒场所全面提出整改和规范提高要求,并追踪复查至符合要求。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12月)
  12月15日前,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对2012年固定办酒场所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创建工作中的亮点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和建议,向区食安办上报创建工作总结及验收申请。12月底前,区食安办组织开展创建验收,进行创建成效评估,明确长效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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