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和督导制度。广泛深入开展 “亿万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参加1小时体育活动。通过参加体育活动,培养广大青少年的体育文化意识、服从意识和团队意识。实施体教结合,使体育和教育资源优势互补,促进青少年业余训练,培养输送体育后备人才。办好各级各类体育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好各类体育竞赛,开展各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和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工作。搞好全省体育师资培训工作。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活动网络和联动机制。
(五)积极发展少数民族体育。建立健全各级少数民族体育协会,注重培养少数民族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高水平体育人才。积极挖掘、推广和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健身项目,努力推进少数民族体育发展。完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培训与示范基地功能。办好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六)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加强各级老年体协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以市(州)、县(市、区)老年文体活动中心为骨干,社区(村)老年活动设施为依托,社会文体活动中心为补充的老年文体活动设施网络,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村)有一个体育健身指导站(点)、一名社会体育指导员、一支体育健身团队、一项体育特色项目。以小型分散、因地制宜为原则,组织开展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定期开展适合老年人的趣味运动会、单项比赛或健身表演等活动。
(七)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各级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全民健身服务志愿者,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的身体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重视农村残疾人体育工作,引导农村残疾人因地制宜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实施 “助残健身工程”,加强无障碍体育设施建设,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捷服务。在市(州)或高校建立重点项目培训基地,以残疾人冬季体育项目为重点,发展具有吉林特色的残疾人体育事业,提高我省残疾人运动水平。定期举办全省残疾人运动会。
(八)推动职工体育广泛开展。切实加强职工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各级职工体育协会、职工体育俱乐部、体育健身团队等体育组织。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体育干部。加大对职工体育骨干的培训力度。坚持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间(前)操制度,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职工体育健身展示和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