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2年在青年学生中开展艾滋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琼教体〔2012〕34号)
各有关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
艾滋病防治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精神,有效监测了解我省大中专院校艾滋病的流行趋势,为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提供依据,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2年全国艾滋病哨点监测实施方案》的要求,2012年我省继续在海口地区部分高等院校青年学生当中开展艾滋病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为监测点的院校
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海口经济学院和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校。
二、监测对象
18岁及以上的青年学生,每校约130人,在全校班级中以随机抽样的方式抽取3个班的全部学生为监测对象,其中男女生各半。
三、监测内容
(一)艾滋病防治知识有关信息、行为学信息等自填式问卷调查;
(二)HIV抗体、梅毒抗体和丙肝抗体血清学检测(采集静脉血液5ml)。
四、监测时间
4-6月份为监测期,现场监测工作务必于6月30日前结束。
五、有关要求
(一)各有关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指定有关部门、确定专门人员负责,积极做好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配合卫生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监测工作。
(二)被抽样的班极,班主任(或辅导员)要亲自做好宣传发动,确保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监测工作,使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三)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各有关学校要做好配合工作。请于4月28日前将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及人员名单报海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艾滋病预防控制科(联系电话:65785361,传真:65785363,电子邮箱:hkaids3380@163.com,联系人:逯凌飞、刘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