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保持投资较快增长 | | |
1 | 加强项目储备 | 市发改委:指导区县、园区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收集重点项目,充实、完善项目储备库。 | 各县(区)及园区、市级有关部门:根据中省投向结合自身发展实际,积极编制和储备项目,并将项目储备情况报发改委汇总。 |
2 | 加快项目报批 | 市发改委:跟踪掌握中省关于项目审核和资金安排动向,有针对性地提出项目报批方案,会同各部门加大向上衔接、汇报力度,争取项目尽快立项。 | 各县(区)及园区、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交运局等部门:指导项目业主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要件审批,并加强与上级部门衔接推进项目立项。 |
3 |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 市发改委:抓好项目集中开工,调研梳理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做好调度会工作方案,利用现场督察、项目评审表等方式加强项目监督和管理,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 各县(区)及园区、市经信委、市国土局等部门:做好集中开工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重大项目启动建设;及时反映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遵照项目调度会议定事项,积极解决项目建设问题。 |
4 |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 | 市发改委:根据“新36条”,提出我市积极引导民间投资措施方案。 | 各县(区)及园区、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责贯彻落实好引导民间投资的政策。 |
(二) | 狠抓工业止滑提速 | | |
5 | 加大对企业的支持力度 | 市经信委:根据中省相关政策,制定本地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 | 各县(区)及园区、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办、市地税局、市国税局等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 |
6 | 加快重大产业项目和产业园区建设 | 市经信委:加大重大工业项目的上报跟进力度,制定具体的园区建设方案,促进我市产业加快发展。 | 各县(区)及园区、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等部门:紧密结合自身职能,根据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会同市经信委加快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互相配合落实园区建设任务。 |
7 |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 | 市科知局:做好科技成果转化的引进和推广工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上报,为培育创新企业、技术中心提供指导和技术支持。 | 各县(区)及园区,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做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建立创新企业和技术中心等相关工作,积极配合市科知局加快我市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创新生产能力。 |
(三) | 稳定农业发展形势 | | |
8 | 大力扶持农业生产 | 市农办:细化扶持农业生产的具体任务,牵头组织好农业基地建设,稳定农业生产,搞好农产品销售工作。 | 各县(区)及园区,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畜牧局等部门: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具体措施,完成农业基地建设具体任务,做好农产品产销环节的协调、服务工作,为争取资金提供相应的配套资料。 |
9 |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 市农办:加强农业科学技术宣传、推广工作,提升我市农业现代化水平;培育和上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实施各项示范、试点培育建设工作,切实改善农村面貌。 | 各县(区)及园区,市农业局、市科知局、市畜牧局等部门:配合市农办搞好农业科学技术宣传,深入基层农村进行推广工作,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带动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各项目标建设任务提供相应支持。 |
10 | 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 市水务局:加快大中型水利工程前期工作进度和项目申报工作,积极推动我市各项水利设施建设,切实解决人民饮水安全。 | 各县(区)及园区,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根据市水务局的要求,为重大水利及农村道路建设的申报、立项、开工等程序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协调服务,保障建设进度。 |
(四) | 积极扩大市场消费 | | |
11 | 落实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 | 市商务局:根据中省扩大内需的各项促进消费的政策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组织申报扩内需的扶持项目,培育消费热点,提升消费市场的活力。 | 各县(区)及园区、市财政局等部门:落实好促进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全力配合作好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
12 | 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 | 市商务局: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流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定指导物流服务业壮大发展的具体工作措施,使我市第三产业发展上新台阶。 | 各县(区)及园区,市发改委、市旅游局、市文广局、市科知局、市金融办等部门:积极配合市商务局的工作,从自身职责范围出发,提供服务业各个方面发展的支持,力争现代物流示范城市早日创建成功,服务业发展更加成熟。 |
(五) |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 | |
13 | 保持对外贸易较快增长 | 市商务局:深入研究中省对于出口企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我市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提供全方位支持,引导企业大力发展外贸经济,实现我市外贸进出口稳步发展。 | 各县(区)及园区、市经信委等部门:根据市商务局外贸发展方案,制定本地外贸企业的帮扶措施,加强指导服务,解决企业的具体困难,为出口品牌的塑造提供支持。 |
14 | 集中力量招大引强 | 市投促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研究提出招大引强工作方案,提高招商引资实效。 | 各县(区)及园区,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配合市投促委等相关部门赴各地招大引强,全程跟踪项目,保障项目的签约、建成、投产、达效。 |
(六) | 着力强化要素保障 | | |
15 | 积极争取中省资金 | 市财政局:根据中省的资金投向,有针对性地加大资金争取力度。完善到位资金的管理,加快资金划拨。 | 各县(区)及园区,市发改委、经信委等市级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国家政策性资金投向,积极指导和组织申报项目,加大向上衔接汇报,全力争取更多项目资金支持。 |
16 | 努力扩大融资规模 | 市金融办:牵头做好扩大融资规模的具体举措,细化到相关部门落实。 | 各县(区)及园区,人行遂宁中心支行、遂宁银监分局、市发改委等市级有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配合市金融办的工作,对良性发展民间金融资本、建设全方位金融体系提供支持,合力打造我市金融生态环境,提升竞争力。 |
17 | 积极创新拓展融资模式 | 市金融办:积极支持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融资,创新融资模式,保障企业自身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规范各种融资行为,强化机构管理,促进金融市场良性发展。 | 各县(区)及园区,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人行市中心支行等部门:充分利用好国家的金融政策,配合市金融办搞好我市金融市场建设、完善工作。 |
18 | 加强金融市场管理 | 遂宁银监分局:加强金融机构监管,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各种融资方式,根据国家政策保持合理存贷利率,杜绝金融市场违法行为。 | 各县(区)及园区,人行遂宁中心支行、市金融办等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的政策、法律要求,配合遂宁银监分局的执法行动,为企业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稳定提供保障。 |
19 | 强化建设用地保障 | 市国土局:积极争取建设用地指标,强化用地统筹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我市大项目、好项目提供保障用地。 | 各县(区)及园区,市经信委、市发改委等部门: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切实做好土地的规划、利用,配合国土部门搞好增量土地和存量土地的有机统筹,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
20 | 加强生产要素协调 | 市经信委:做好要素提供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积极争取各项要素供应并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分配,保障产业稳步发展。 | 各县(区)及园区,市发改委、四川电力遂宁分公司等部门:根据市经信委制定的要素保障方案,积极争取增量,科学统筹存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要素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