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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稻穗期病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水稻穗期病虫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2年7月12日 遂府办函[2012]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受今年5月下旬以来持续降雨影响,我市水稻稻瘟病大面积发生,稻飞虱灾害爆发。截至7月9日,全市稻飞虱发生7.98万亩,是稻飞虱灾害高发的2007年同期的11.7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稻飞虱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府办发电〔2012〕26号)要求,就抓好水稻穗期病虫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今年水稻病虫发生的特殊性,充分认识穗期病虫防控的重要性、艰巨性,高度重视防控工作。牢固树立“抗灾防灾、虫口夺粮”的思想,坚持“政府主导、属地责任、联防联控”,充分发挥行政推动在病虫防控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按照《遂宁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搞好病虫监测、宣传预报、资金物资调度、农药质量监管、统防统治和防控督导,确保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不得因为监测预警不到位,错失防治时机;不得因为防控措施不到位,造成病虫灾害加剧,确保重大病虫防治处置率达到95%以上,专业化防治面积达到20%以上,稻飞虱不出现成片“通火”,穗颈瘟病穗率不超过10%,水稻病虫危害损失控制在4%以内。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

  农业和气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预警制、会商制和值班制,密切配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病虫系统调查,准确掌握病虫动态,明确发生区域和防治田块,及时发布病虫预报和防治警报。严格执行重大病虫值班周报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重大病虫情况要及时上报,确保病虫灾害防控工作信息畅通。

  三、广泛宣传,强化培训

  各县(区)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病虫害防控工作的宣传,正确引导媒体和社会舆论,要集中宣传水稻穗期重点病虫的危害、识别和防控技术,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开展防控,营造良好防控氛围。农业部门要加大对乡(镇)干部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技术人员分片包干深入村、社传授病虫防控知识,通过举办现场会、建立示范样板、发放技术资料、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将水稻穗期病虫防治技术传授到农民手中,落实到田间地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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