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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通知

  二、加快推进现代化气象业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气象
  (一)切实提高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
  1. 加密气象观测站网。优化陆上自动气象观测站网,提升大气垂直观测水平。全面建成乡镇、流域、山洪地质灾害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全市自动气象站点空间密度平均分布密度达到5~7公里,重点区域达到1~3公里,观测资料采集传输频次加密到5分钟。
  改进特种气象观测网。组建风廓线雷达网。升级改造宁波新一代多普勒天气雷达。改进大气边界层梯度观测系统,升级凉帽山岛370米输电铁塔综合气象梯度观测系统,新建100米城市近地层观测塔。升级和建设风云系列气象卫星利用站。
  发展专业气象观测网。统筹规划和建设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快建立海洋、农业、交通、能源、环境、城市、旅游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加快建设大气成分观测网,在9个国家气象站观测场建设霾(大气细粒子)特征污染物观测系统,建设城市大气成分综合观测系统1个。新建6个土壤水分自动观测站。
  2. 优化完善近海海洋气象观测网。优化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气象监测站网,在海洋经济密集区域和灾害性天气影响区域加强固定和锚定式、移动式气象监测设施建设,在沿海客运专线等建立气象观测系统,推进石浦海洋与台风专业气象观测基地建设。加强针对港口、航线、临港工业、大桥、渔业养殖和海洋旅游等服务需要的海洋气象观测。建设船舶站、海岛站、浮标站、地波雷达和海洋气象探测试验基地。新建15个海岸线中尺度自动气象站、5个海岛自动气象站、20个能见度观测站、5套海洋船舶气象自动观测站,升级渔山岛、南韭山岛两个海岛自动气象站;在象山建立1~2个海洋浮标气象观测站,新建一套海洋高频地波雷达系统。
  3. 共建共享探测设施。深化部门合作,加强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多部门共建互补机制,通过气象、水利、海洋、国土、农业、林业、交通等多部门合作,形成统筹集约、互促共进发展局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及其灾害性天气上游地区,更新和加密建设50个自动气象站;气象与海洋部门合作推进海上浮标站建设;气象与交通部门共建交通气象观测系统;气象与环保部门加强大气成分观测合作;气象与公安部门共享实时实景视频信息。
  (二)大力实施气象业务信息化。
  1. 加快建设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利用各种先进的通信网络和信息发布技术,建设以气象综合监测预警平台、气象业务工作平台、气象应急指挥平台、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和公共气象服务平台五大模块为主导,涵盖气象服务多个领域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平台。
  2. 加强计算与存储能力建设。建设浮点运算能力30T以上的高性能计算机系统和200T以上的海量存储系统。建设宁波省级异地气象信息灾难备份系统。建设宁海市级异地灾难备份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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