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宁波市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推进办公室的通知
(甬政办发〔2012〕1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基本建设项目组织推进力度,进一步提高基本项目办理效率,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宁波市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推进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项目推进办)。现将宁波市项目推进办的组成人员及其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 王建社 市政府
副主任 高庆丰 市政府
陈德良 市监察局
任建成 市发改委
章成智 市审管办
成 员 叶春华、楼飞君、童鸿根 市经信委(节能办)
杨馥源、高 波 市住建委
王丽萍、李亦斌 市规划局
胡 杰、袁旭强 市环保局
周力丰、贺敏杰 市国土资源局
王伟标、徐益平 市公安局
蒋旭灿、陈生远 市交通委
施行良、陆 平 市城管局
毛贡宇、刘贵平 市人防办
唐剑山、周伟军 市气象局
王伟明 市监察局
吴春坚 市发改委
毛捍军 市审管办
汪海东、马 宁 市公安消防支队
市项目推进办负责日常事务的工作人员由市发改委、市审管办相关处室组成,必要时从市项目推进办其他成员单位抽调。
二、工作职责
市项目推进办为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下属办公室,具体承担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的组织协调、监督推进工作。
(一)组织召开“6+1”会商会议和“9+X”会审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必要时提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会商、会审会议,协调解决重大复杂问题。
(二)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联合办理咨询服务窗口,受理基本建设项目相关申请。
(三)跟踪督查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办理进度。
(四)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