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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广府发〔2012〕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11]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艾滋病防治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社会和谐和民族兴衰,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有关政策和要求,积极落实防控措施,“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治格局基本形成,艾滋病筛查体系初具规模,发现艾滋病毒感染者能力明显提高,感染者和病人的生活质量得到改善。但我市艾滋病流行形势依然严峻,疫情上升趋势明显,防治工作面临诸多困难:性传播成为艾滋病传播的主要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艾滋病筛查体系尚未完善,大量感染者和病人尚未发现;艾滋病易感因素多样、高危人群规模数较大,防控工作难度增加;少数地区、部门、单位对防治艾滋病工作存在认识不足、麻痹忽视等现象。
  艾滋病目前虽然无法治愈,但完全可以预防和控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艾滋病防治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和社会系统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动,有效遏制艾滋病流行蔓延,使全市持续处于低流行水平。要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的原则,全面落实国家“五扩大六加强”的防治策略,以“扩大检测、扩大治疗”为主要方针,结合本地流行特点,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到2015年全市感染者检诊发现技术水平明显提高,新发感染率控制在较低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艾滋病防治政策,扩大防治工作覆盖面
  (一)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广泛、持久、深入的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是预防和控制艾滋病的首要环节,是减少艾滋病传播蔓延最有效的措施。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公益性,针对不同人群特点采取适宜的宣传方式,将防治知识融入到当地文化特点和传统习俗中,使群众更多渠道的知晓艾滋病防治科学知识,自觉地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方式。有重点的加强艾滋病咨询检测的宣传,针对艾滋病易感人群采取适宜的宣传形式,提高他们的健康素养,并促使高危、重点人群主动定期到专业机构进行咨询检测。
  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要将艾滋病知识纳入干部培训教育内容;宣传、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要制定媒体刊播艾滋病防治知识和公益广告的指令性指标,加强经常性、针对性宣传,并把促进自愿咨询检测作为宣传重点,向社会广泛公布当地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地点和电话,畅通咨询检测途径、尽早发现感染者;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要建立学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劳务输出等机构艾滋病防治宣传机制,要将艾滋病防治知识纳入教学重点,有效提高学生知晓率;卫生、人口计生、文化、科技、规划住建、交通运输、农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商务、安监、检验检疫、妇联、工会、共青团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和发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妇女面对面”、“青春红丝带”、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职工安全生产培训、农民工培训、出国劳务人员培训等多种平台作用,针对青少年、妇女、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各类大众人群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宣传艾滋病咨询检测,倡导重点人群定期检测。各县区要根据当地艾滋病易感人群特点确定宣传重点人群,加大男男性行为人群、外出务工人群、农村留守人员、外来媳妇、多性伴人群的宣传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区)要结合政务、村务公开,将艾滋病防治知识作为重点内容大力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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