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鲁教职字〔2012〕20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
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1〕17号)、《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配足配齐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当前,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数量严重不足,严重制约着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各地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全日制中小学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1999〕46号)中有关职业中学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核定普通中小学校编制的同时,同步核定中等职业学校编制,根据职业教育布局规划和专业建设标准科学制定教师配备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正常需要。同时,积极改进中等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教师准入条件和办法。中等职业学校新进专业技能教师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专业工作经历、三级以上职业资格或初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能教师,应根据教学需要按专业进行实操和理论测试。为吸引高水平专业技能人员参加招聘,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以允许先参加招聘考试;对达到录用要求的,先作为兼职教师使用并合理设定试用(聘用)期,在试用(聘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按有关规定转为正式教师。
二、积极优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各地要将双师型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主题,加大专业技能教师尤其是紧缺专业技能教师的配备力度,加大对有实践经验教师的引进力度,采取激励措施鼓励支持有专业经验的工程、技术、技能人才到中等职业学校从教。提高专业技能教师比例,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力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技能教师的比例达到60%以上,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专业教师的70%以上,其中,50%以上能够获得二级以上国家职业(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积极探索实名与非实名相结合的多元化教师供给机制,完善兼职教师聘用政策与管理办法,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聘请兼职教师工作的支持力度。允许职业学校将20%的核定编制作为灵活编制非实名使用,设立兼职教师岗位,由学校自主聘任专业兼职教师,引进能工巧匠,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