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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齐鲁教师读书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齐鲁教师读书计划的通知
(鲁教师函(2012)10号)


各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倡导广大中小学教师热爱读书,终身学习,不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高素质师资队伍,根据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中小学教师队伍发展现状,我厅制定了《齐鲁教师读书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齐鲁教师读书计划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计划>的通知》(鲁教师字〔201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实施齐鲁教师读书计划。

  一、目的意义

  实施齐鲁教师读书计划是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实现教师专业发展的基本方式,是构建学习型组织的有效载体。实施读书计划,旨在引导中小学教师和校长不断陶冶情操,丰富精神世界,提升职业道德,更新教育观念,促进中小学教师、校长的整体素质的提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实施读书计划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和完善读书计划的组织管理及保障机制,督促引导教师开展读书活动。全省普通中小学校要把读书计划列入学校发展整体规划,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

  二、实施办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立足实际, 制定本地区和学校2012至2015年“读书计划”规划和活动方案。教师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求, 结合自己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个人“读书计划”。各市和各学校要根据教育部颁布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结合当地教育实际和教师队伍现状,确定教师读书的框架体系。各地和各学校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教师自荐、专家推荐、网络平台征集等方法,发布本地、本学校教师必读、选读书目,制定年度读书计划实施方案。要适应学习方式的变化,鼓励教师自主选读,在读书内容、时间、方法等方面,为教师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选择机会。

  三、活动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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