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搞好应急处置。要保证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正常,一旦出现故障,要迅速组织抢修,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商贸、农业、畜牧、粮食等部门要组织好粮油、蔬菜、副食品等市场供应工作,满足居民生活需要。物价、工商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四)认真排查险情。
1、各乡镇场要对敬老院、学校、卫生院、群众危房、临时居住点逐一进行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必要时将人员提前撤离,确保万无一失。
2、各乡镇场要切实对防汛堤坝、险工弱段、排水渠系进行排查,疏通排水路线。对低洼地区做好强排准备,指导农田除涝工作。
3、各乡镇场要针对灾害性天气对农作物、新植林木、棚室养殖场等基础设施及奶牛、鹅鸭、狐貉等畜禽生产可能造成影响的实际,做好灾害性天气的防御工作,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县住建、城管、公安、消防、泰康镇(各社区)等单位要加强对城镇内低洼地段、排水设施、危房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认真做好登记和防御工作。特别对在建工程、学校、幼儿园、医院、客运站点、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好灾害性天气防御准备工作。
三、加强监测预警
(一)做好天气预报。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趋势,充分利用多种手段,加强实时监测和短时临近精细化预报预警,及时迅速提供最新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灾害影响评估和对策建议。
(二)做好信息发布。新闻媒体、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平台,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简明防灾避灾办法,做好对广大群众防范应对措施的宣传及防灾避险准备。
(三)做好值班值宿。县、乡、村、屯四级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脱岗,带班领导不得离岗,并按照“分级管理、属地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分级负责责任制、分部门负责责任制、突发性灾害处理岗位责任制。同时建立长期预防灾害性天气的预警报警制度,确保预警信息从县、乡、村、屯到每个群众各环节的畅通。
(四)做好监督检查。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县政府应急办要严格对各乡镇场、各部门应急预案准备、防汛物资筹备和值班值宿工作进行督察检查,对存在薄弱环节的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通报,督促责令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