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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鸡东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鸡东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黑水发〔2012〕362号)


鸡东县水务局:

  你局《关于呈报黑龙江省鸡东县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鸡东呈[2012]6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鸡东灌区2011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安排在鸡东灌区田间配套工程,项目实施后可改善耕地面积5800亩。

  一、同意设计标准。灌溉设计保证率75%;排水沟道按5年一遇设计;排水沟道建筑物按10年一遇设计;渠道按设计流量设计;灌溉渠道建筑物按设计流量设计,按加大流量校核。

  二、同意实施方案建设内容

  (一)渠道土方工程。渠道工程总长25.68km。其中,斗渠4条,长4.9km;直斗渠2条,长0.83km;农渠37条,长19.95km。水力要素详见附件1。

  (二)渠道防渗工程。鸡林三干一支渠防渗3.1km(桩号0+000-3+100)。水力要素详见附件1。

  (三)排水沟道工程。排水沟道清淤总长6.98km。其中,斗沟3条,长5.77km;农沟2条,长1.21km。

  (四)建筑物配套工程共37座,均为农门。采用预制砼板装配式结构,由进口段和闸室洞身段组成。进口段长50cm;闸室洞身段长2.3m,洞身为预制方涵结构,尺寸为0.3×0.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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