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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厅2012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水利厅2012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通知
(黑水发〔2012〕354号)


厅直属各单位:

  现将《黑龙江省水利厅2012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黑龙江省水利厅2012年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2012年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省直机关党政工作部门责任考核工作的有关要求,依据《信访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和《黑龙江省水利厅信访工作管理办法》(黑水发)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内容

  (一)认真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40分)

  1、全面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20分)。党政主要领导要对本单位信访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信访稳定第一责任,有信访案件的单位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化解积案、认真研究解决重大信访事项,此项最高扣5分;分管领导和分管领域其他党政副职领导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分管领域的信访事项,此项最高扣5分;各单位必须成立信访工作机构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此项最高扣10分。

  2、推动信访工作全面开展(15分)。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实施意见》,严格执行公示、接访、包案等要求,保证接访领导、接访时间、接访质量,完善接访形式,强化接访责任,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下功夫,此项最高扣5分;深入开展积案化解工作,时限内办结率要达到100%,终结认定率要达到85%,稳定率要达到80%,未完成的,每件扣1分,此项最高扣5分;创新信访工作机制,加大经验总结推广力度,能够认真开展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形势分析研究判工作,积极防范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此项最高扣5分。

  3、强化基础工作(5分)。建立健全各项信访工作制度,专门从事信访工作人员、设备、办公场所等设施完善,此项最高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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