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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襄办文[2012]56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规范(试行)》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

  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规范(试行)

  为切实提高党政机关值班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实现值班工作规范化、精准化,特制订本规范。
  一、岗位纪律规范
  1、坚决杜绝临时人员值班或代班现象。
  2、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事项,不得打与工作无关的电话。节假日期间,实行双人24小时在岗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信息及时报送。
  3、及时准确做好值班记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并在第一时间上报。
  4、认真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
  5、严格执行保密工作制度,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二、来电来访办理规范
  来电来访办理实行首问负责制,值班人员是首问责任人,对办理的每个事项负责解答和解决。
  1、遇来电来访,首先问候,然后亮明身份。要使用“请问”、“请稍等”、“马上办”、“请您放心”等文明用语,严禁“快点说”、“管我是谁”、“不知道”、“办不了”等工作忌语。电话铃响3声之内必接,通话结束,要等对方先挂断电话。
  2、认真研判来电来访内容,做好事项办理工作。
  (1)情况清楚、政策明确的,要准确、耐心回复。
  (2)疑难、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领导,按领导指示及时办理。
  (3)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要向来电来访对象说明理由,并引导其向有关单位咨询或办理。
  (4)对办理的每个事项要全程跟踪、协调、督办,做到文不过夜、日清日结,事不隔时、即交即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求“零缺陷、无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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