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洛市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12)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洛市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692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商发改字〔2012〕89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阳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山阳县林业站
  三、项目建设地点
  商洛市山阳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城关镇、天竺山镇、法官镇、户家塬镇、银花镇、石佛寺镇6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1474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林5490亩,新建核桃园示范点980亩,改造低效低产核桃园8270亩;新建宣传牌6座,标志碑17块。改造核桃园任务要落实到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