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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阳市委办公室、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襄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乡土树种使用

  植物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数量占城市绿化树种使用数量的80%以上。

市城管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树种丰富度

  城市森林树种丰富,新建城区某一个树种的使用数量不能超过树木总量的20%。

市城管局、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郊区森林自然度

  郊区森林质量不断提高,其自然度应不低于0.6。

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绿地硬化

  新建森林公园等公共休闲绿地硬化面积不超过5%。

市林业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苗木规格

  城市森林营造应以苗圃培育的大苗为主,不能从农村和山上移植古树、大树进城。

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森林保护

  申请创建以来,没有发生严重非法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滥捕乱猎野生动物等重大案件。 

市林业局、市城管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生物多样性

  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他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营造能够为野生动物生活、栖息的自然生境。

市林业局、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林地土壤保育

  积极改善与保护城市森林土壤环境,尽量利用木片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来源。

市城管局、市林业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城市林业经济(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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