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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2012年全市财政收支预算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9.制定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奖励政策。参考金融企业“经营业绩”、“区域贡献”、“人才发展”、“公益事业开展情况”等因素,对金融企业高管人员实施奖励政策。

  10.深入开展支持优质税源进京工作。市政府建立支持区县发展经济的奖励政策,支持区县结合本级财力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制定包括户籍、教育、医疗等方面在内的优惠政策,有针对性地支持本地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吸引境外优质企业来京发展。

  (四)健全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做好综合服务。

  11.完善“横纵结合”的收入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例会和重大事项沟通会议制度,加强各部门、各区县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加快形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12.完善收入管理责任机制。按照市政府下达的收入任务指标,市级各收入管理部门、各区县要及时分解任务,层层建立健全收入目标责任制。

  13.建立区县政府与属地企业协调沟通机制。认真梳理属地内各级各类企业情况,加强对包括央企、外企、民企在内的各类企业总部的综合纳税管理服务工作。特别是要利用好政府对外联络工作平台,完善对央企总部的纳税服务机制,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税源涵养工作。

  (五)规范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

  14.做好全面税务检查工作。一是加强企业信息核对,强化对已实施扶持政策的重点企业、落地项目,税源变化异常企业,非正常纳税户,未达到起征点纳税人的动态监控管理,查漏补缺;二是重点规范房地产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奢侈品批发零售业等领域的税收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三是加大清理欠税和稽查的力度,鼓励企业自查补缴,实行重点稽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做到以查促管、以查增收。

  15.研究完善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按照现行有关税收法律规定,积极稳妥研究完善本市企业所得税预缴政策措施。

  16.关注国内外相关资本市场涉及在京企业的重大信息。及时了解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法人上市融资、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信息,在为企业、个人加强属地综合服务的同时,确保应纳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17.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全面落实中央关于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要求,相关区县要及时对预算外收入尚未纳入预算管理情况进行梳理,尽快完成专户清理任务,确保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

  (六)稳慎出台增支政策,统筹兼顾做好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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