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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职工参加户外拓展训练的培训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单位职工参加户外拓展训练的培训费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
(鄂地税函〔2011〕93号)
武汉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单位举办户外训练活动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武地税发〔2011〕47号)收悉,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现批复如下:
拓展训练是一项旨在协助企业提升员工核心价值的训练过程,是体验式的学习过程,它是对正统教育的一次全面提炼和综合补充。为此,企业开展的拓展训练属于企业职工教育培训活动的范畴,单位职工参加户外拓展训练的培训费不属于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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