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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关于本区2012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民政局《关于本区2012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的通知
(闸府办发〔2012〕18号)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彭浦镇政府、区管重点企业: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民政局《关于本区2012年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本区2012年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要求,2012年本区将进行第十次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换届选举。为确保此次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基层民主,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进一步扩大群众参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格依法办事。要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上海市和本区有关换届选举的规定,积极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保证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实事求是,确保稳中求进。对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以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事求是地开展工作。对扩大居委会直选、实行居委会成员属地化等符合民主自治方向的,要积极稳妥地推行,做到稳中求进。
  (三)坚持立足当前,兼顾着眼长远。围绕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的根本目标,既要重视此次选举结果,更要重视居委会换届选举后的居委会运作,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不断提升自治水平,巩固基层基础工作。
  三、工作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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