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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3)加强药品流通监管。完善药品经营许可制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体系。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并与药品零售机构直接结算。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制订药品冷链物流相关标准。完善农村基本药物供应网,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协调机制,确保基本药物和短缺药品质量安全、公平可及。
  (4)加强药品使用监管。完善药品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药品质量管理,发挥执业药师的用药指导作用,规范医生处方行为,切实减少不合理用药。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药品安全常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
  2健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
  (1)完善药品抽验工作机制,扩大抽验覆盖面和抽验品种范围,增加抽验频次。药品抽验做到检验标准、检验程序公开,检验结果及时公告。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时依法处置。
  (2)提高药品检验能力。到“十二五”末,省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依据法定标准对化学药品和中药的全项检验能力,市(州)级药品检验机构具备85%以上项目的检验能力。开展药品关键检验技术、药品快速检验技术和补充检验技术研究,积极搭建检验技术共享平台。
  (3)提高医疗器械检测能力。推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建设,提升医疗器械检测技术水平。巩固医用卫生材料、医用激光等优势产品,积极引导发展骨科植入物、体外诊断试剂、新型一次性输液器等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加强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格认证和监督评审,建立退出机制。到“十二五”末,国家局湖北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具备对所有归口产品的检测能力。
  3提升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水平。
  (1)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加强省、市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相关制度;加强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队伍建设;完善药品和医疗器械突发性群体不良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理人员培训和演练,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2)加强特殊药品滥用监测。完善监测网络和制度,建立敏感人群用药调查监测机制,为特殊药品监管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
  (3)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开展药品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完善药品再评价技术支撑体系。建立医疗器械再评价制度,组织开展高风险医疗器械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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