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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金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批转区金投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静府发[2012]11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届市委二次全会、九届区委四次全会精神,整合服务资源,增强工作合力,尽心尽力服务好企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努力构建集政策服务、部门服务、社区服务、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全方位、多层次、综合性的投资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国际商务港建设,特制订本意见。

  一、加强组织保障

  (一)成立区投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为强化服务企业工作力度,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投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的投资服务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投资服务的全局性工作,以及涉及全区的重大政策措施。

  (二)建立区投资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为区投资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机构,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商务委、区财政局、区金投办、税务静安分局、工商静安分局等部门参加。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相关企业的扶持政策,协调区相关部门为企业投资提供注册、经营、生活等方面的全方位的优质服务,共同做好全区的招商、留商、属地管理等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金投办,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重点企业数据库。区金投办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强化对企业的分类管理,把一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导向、具有成长潜力的企业纳入区重点企业数据库,以提升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数据库要定期更新,及时反映重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

  (二)建立重点企业定期走访机制。以“亲商、安商、稳商”为目标,建立起分层负责的企业定期走访机制,使走访企业制度化。区政府领导和区相关职能部门对口区域内重点企业,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口主管行业内重点企业,加强日常走访联系,定期了解和掌握区内企业经营动态、发展需求及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有针对性地为企业排忧解难。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与辖区企业沟通联系,主动关注企业发展,定期了解企业诉求,协助区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好为企业服务工作。

  (三)建立“首席联络员”机制。区各相关部门要设立服务重点企业的“首席联络员”,区金投办要设立服务区重点楼宇的“首席联络员”,使服务企业团队化。首席联络员要牵头本部门对口联系服务重点企业,及时了解和掌握重点企业的各类信息,并就企业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加强与区相关部门会商,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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