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政办〔2012〕130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建设,不断提高我省政府网站绩效与管理水平,省政府办公厅在去年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实际,编制了《2012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考核方案和政府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整合资源,不断创新,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和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7月16日
2012年福建省政府网站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一、考核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2号)。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网站发展评估核心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工信部信〔2009〕175号)。
(四)《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闽政办〔2012〕99号)。
(五)《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的通知》(闽政办〔2011〕128号)。
(六)《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1〕112 号)。
(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方案(暂行)的通知》(闽政办〔2007〕204号)。
(八)《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7〕20号)。
二、考核范围
(一)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门户网站。
(二)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
(三)省直单位政府网站:
政府组成部门网站
(24个)
| 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经贸委、民族宗教厅、公安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海洋与渔业厅、外经贸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计生委、审计厅、外办
|
直属特设机构网站
(1个)
| 省国资委
|
直属机构网站
(16个)
| 省公务员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侨办、人防办、信息化局
|
三、进度安排
(一)2012年4月~7月,考核指标体系起草、征求意见及发布。
(二)网站监测。全年持续对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节点运行维护保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监测;2012年7月起,全面加强对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共服务平台”的内容保障情况,特别是新增领域的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监测。
(三)2012年10月8日~2012年11月30日,全面考核。
(四)2012年11月1日前,各单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2012年度网站建设工作总结。
(五)2012年12月,汇总数据,撰写绩效考核报告,公布考核结果。
四、实施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主办,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承办。
联系人:省政府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 林克武(0591-87802414),省经济信息中心 阙天豪(0591-87813623)。
五、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