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我区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优秀节目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我区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优秀节目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新政办发〔2012〕123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民委、文化部、广电总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市民委、文化局和广电局等单位承办的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于2012年6月7日至7月6日在北京举行。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民委、文化厅、广电局的精心组织和密切配合下,在全体演职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新疆代表团的参演剧目《大美新疆》荣获本届文艺会演剧目金奖、13个最佳单项奖和6个单项奖,《你好,阿凡提》荣获本届文艺会演表演金奖、7个最佳单项奖和12个单项奖,新疆代表团获得优秀组织奖,为全疆各族人民争得了荣誉,充分展现了新疆作为歌舞之乡一体多元、开放融合的独特文化艺术魅力,展示了新时期、新阶段新疆文艺繁荣发展的新成果。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民族文化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激励我区少数民族文艺事业不断创新、繁荣进步,培养和造就更多的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获奖剧(节)目、优秀演职人员、优秀新人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希望获奖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文艺会演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发展少数民族文艺事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内功,增强活力,创作出更多优秀艺术作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艺术工作队伍,为自治区的少数民族文艺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全区各族文艺工作者要以获奖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维护民族团结、献身民族艺术事业的崇高品质,学习他们团结互助、密切配合、和衷共济的优良品德,学习他们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高尚风格,学习他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奋斗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进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奋斗。

  附件:1.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新疆代表团获奖名单

  2.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新疆代表团先进个人名单

  2012年7月23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