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机构建设
(一)健全服务机构。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按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3个层级设置,各级公共服务平台要按照优化资源、统筹管理、健全体系、提升能力的要求加强机构建设。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结合国家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试点,整合公共就业、社会保险、人才交流、人事考试、调解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服务机构,构建综合性服务窗口。乡镇(街道)结合各地机构设置情况,建立健全精干、高效、便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行政村(社区)设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
(二)统一工作职能。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主要承担公共就业、社会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劳动保障监察、统计调查、政策咨询等所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经办服务职能,并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办理时限、规章制度、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向服务对象公布。
三、推进设施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
(一)统一建设标准。分步推进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建设标准以满足工作需要、方便群众和经济实用为原则,综合考虑服务对象、服务半径、服务内容、地理交通、发展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可通过新建或改扩建的方式进行标准化建设,县(市、区)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一般为2000至5000平方米,乡镇(街道)服务所建筑面积一般为150至300平方米;行政村(社区)服务站通过在村委会(居委会)办公场所内设立办事窗口等方式解决。
(二)统一配置标准。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的基本配备包括计算机及配套设备、办公设备、档案保管存放设备、电子显示屏、通信设备和网络以及其他的工作和服务必需设备。
四、强化队伍建设
(一)充实工作队伍。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根据行政区域内的服务对象数量、行政区域面积、工作任务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情况,配齐配强工作队伍,可以采取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公开聘用等方式补充人员。行政村(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工作人员,由村(社区)干部或大学生村官兼任,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行政村(社区)平台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