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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00号)


商洛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和市水务局《关于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商发改字[2011]902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省水利厅意见,现就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涉及城关、永丰、卫东、石门4个乡镇7个行政村,总人口0.8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0.84万人。项目区土地总面积21.94km2,水土流失面积15.46km2 ,现有耕地10134亩,其中坡耕地9080亩,坡耕地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为了减少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土地综合生产能力,同意实施洛南县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围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突出坡耕地综合治理和坡面水系建设,实施坡改梯8360亩,配套建设蓄水池5口,截排水沟12.0km,田间道路14.9km,植物护埂178km。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2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申请中央补助和你市自筹解决。
  四、建设期限及效益
  项目建设期1年。项目建成后,人均基本农田由原来的0.13亩增加到1.13亩,可有效控制项目区坡耕地水土流失,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请据此批复抓紧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开展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0]655号)组织实施。工程建成后,要及时申报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明晰工程产权和使用权,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工程建设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和反映,以便进一步完善方案,总结经验,确保试点项目顺利推进。

  附件:
  1、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
  2、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概算表

  二○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1:
  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项目区基本情况建设内容总投资备注
总面积水土流失面积农业人口粮食总产耕地面积基本农田面积坡耕地面积坡改梯坡面水系田间道路植物护埂
蓄水池沉沙池截排水沟沟头防护灌溉渠道
行政村km2km2万人万kgkmkmkmkmkm万元
洛南县2012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合计21.94 15.46 0.84 234.60 10134 1054 9080 8360 5  12.0   14.9 178.0 1258.00  
城关镇中心村2.92 2.05 0.09 31.60 1600 250 1350 1350   1.7   2.1 24.9 173.73  
王滩村2.97 2.15 0.12 41.00 1900 100 1800 1250   2.5   2.9 26.8 191.88  
永丰镇李洼村2.86 2.05 0.12 27.90 1000  1000 1000 1  1.9   2.8 14.6 204.38  
席塬村2.51 1.65 0.15 32.50 1100  1100 1100 1  0.5   0.7 23.6 100.34  
张坡村2.88 1.95 0.15 37.00 1260  1260 1260 1  1.2   2.0 20.1 210.37  
卫东镇刘村村3.95 2.86 0.12 33.20 1444 464 980 980 1  1.7   1.9 29.0 104.67  
石门镇花庙村3.85 2.75 0.09 31.40 1830 240 1590 1420 1  2.5   2.5 39.0 146.02  
工程独立费及预备费12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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