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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


  附件2、年销售收入超亿元白酒生产企业的扣除标准表

企业名称

每吨原酒的粮食的单耗数量(吨)

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3.49

江苏双沟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3.29

江苏今世缘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4.18

江苏汤沟两相和酒业有限公司

4.40



  附件3、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备案表
  纳税人识别号

  计算时间止: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备案原因:( )新办试点纳税人 ( )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 单位:吨、元

扣除标准

参照方法及产成品

参照标准

扣除标准1

扣除标准2

扣除标准3

所属行业

其他试点纳税人

农产品名称1

单耗数量1

农产品名称2

单耗数量2

农产品名称3

单耗数量3

参照   投入产出法

产成品1

 

 

 

 

 

 

 

 

产成品2

 

 

 

 

 

 

 

 

……

 

 

 

 

 

 

 

 

参照   成本法

产成品A

 

 

农产品耗用率

 

---

---

---

---

产成品B

 

 

农产品耗用率

 

---

---

---

---

……

 

 

农产品耗用率

 

---

---

---

---

主管税务机关签收

(盖章)

 

 

 

 

 

 

1.新办试点纳税人、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填报此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纳税人需选择参考标准(包括参考所属行业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其他试点纳税人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在相应栏次打“√”。

3.纳税人需另页提供具体参照参考标准、扣除标准的数值的证明材料,以及证明材料的出处(如网站、报刊等)。

4.本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退还纳税人,一份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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