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我省合作备忘录的实施意见
(粤府办〔2012〕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加快气象现代化试点省建设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加快我省气象现代化建设步伐,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强化建设、提升科技,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标准,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关键,加强气象公共服务,加快转变气象事业发展方式,进一步提高气象预测预报能力、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和开发利用气候资源能力,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气象现代化道路。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把建设“幸福广东”的理念融入到气象服务,融入到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的实践,大力发展惠民气象,让人民群众得益受惠。
2.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气候资源,为发展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提供有力支撑。坚持固本强基与开拓创新结合、全面发展与重点推进并重、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兼顾,促进城市与农村、山区与海洋、东西北地区与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气象事业协调发展。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着力破解制约气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增强气象事业发展的活力和动力。大力推进气象科技创新,把创新作为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核心推动力。
4.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公共财政对气象事业发展的保障力度,通过放开领域、拓宽渠道等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气象事业,形成社会各方面协同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合力。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公共气象服务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全省气象预警信息发布覆盖率达到95%以上,准确率达到90%以上,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气象服务公众满意度不断提升,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