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进一步周密组织实施,切实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到实处
(一)严格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按照全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第二阶段工作总体要求,强化“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四个一律”,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级政府分管领导要牵头抓总,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着力推进源头治理。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依法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形成部门联动互动的强大合力。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查处事故,从严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对于非法违法导致的事故,除追究事故单位的责任外,要从严追究当地政府及职能部门有关负责人的责任。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力度,从严规范整治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二)加强宣传发动营造工作氛围。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时间服从工作质量,对前段工作不实不深不细效果不好的,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采取制作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讲座论坛、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切实增强安全自律意识。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公开曝光。
(三)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督查。各地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专项行动督查方案,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肃认真地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督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行业和企业,特别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切实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各督查组要及时总结分析督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等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按照《关于对全省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省安委会将组织3个综合督查组和13个专项督查组,对全省集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督查,推进“打非治违”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