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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蓝田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西安市蓝田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陕发改农经〔2012〕708号)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你市《关于报送蓝田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市发改字〔2012〕97号)收悉。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改善退耕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退耕农户当前生活和长远发展问题,构建生态改善、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原则同意建设蓝田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蓝田县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二、项目法人
  蓝田县林业科技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点
  西安市蓝田县退耕还林区域,包括曳湖镇、蓝关镇、厚镇、前卫镇、安村镇、焦岱镇和孟村镇7个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
  建设核桃经济林示范基地15600亩。其中:新建核桃示范园13420、核桃园示范点580亩,改造低产低效核桃园1600亩;新建宣传牌2座,标志碑10块,配置浇水车1辆,烘干设备1台。改造核桃园任务要落实到户。
  五、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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