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对各级党员干部科技创新素质的教育和培训,特别要重视对领导干部进行现代科技知识和交叉学科知识的普及教育。进一步完善干部科技教育培训制度,按照新时期对干部科技素质的要求,形成区机关干部学习科技知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科技知识作为各级干部及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每年区管干部的科技培训率达到80%以上,科协专、兼职干部每年的业务培训率不低于90%。不断提高区委党校和镇、街道成人学校、社区活动中心以及各类其他教育机构开展科技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加强科普阵地与科普设施建设,促进科普事业内涵发展
科普阵地和设施是开展科普工作必不可少的硬件,是实现科普工作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基本保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科普阵地和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1、加强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加大对科普教育基地建设的投入,积极规划创建一批科普教育基地。首先,对建成和正在培育的科普教育基地加强指导和服务。其次,加强对国家级、市级、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进行资源整合,坚持按规定开放,吸引和方便公众接受科普知识。第三,每年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区内各级科普教育基地的硬件维修和科普内容更新,不断提升科普教育基地的品位。
2、加快建设科普实事工程。进一步加快现有专题性科普场馆建设,认真抓好上海农业科普馆松江馆、上海天文博物馆、上海地震科普馆、松江区科技馆的管理、指导、服务。同时,采用多元投入的方式,建设一批群众科普教育基地、科普健身点、图书资料室、多媒体放映室。规范村(居)委会的科普活动室和科普图书室等活动场所建设。
3、全面实施橱窗式科普画廊建设和改造。加速对橱窗式科普画廊建设和改造,在创建期间新建或改建统一规格橱窗式科普画廊20处,街镇和居委会两级橱窗式科普画廊建设率达到100%。联合有关单位,对设置在居民小区内规格各异的各类橱窗式画廊进行统一改造。新增一批电子科普触摸屏。
(三)深入实施科普创建工程,提高科普创建整体水平
根据《上海市科普事业“十一五规划》提出的实施“科普示范专项”任务的要求,在创建期间力争新增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1-2家、市科普示范社区2-3家、市级科普教育基地3-4家、区级科普教育基地4-6家;创建区级科普示范社区2-3个;创建区级科普居委会(科普村)25-30个;创建市级科技特色示范学校1-2所、区级科技特色学校8-10所、科技特色示范幼儿园4-6所;创建区级企业科普工作站2-4家。
(四)加强科普队伍与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和健全科普网络
定期召开区科协常委会、全委会和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发挥区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在组织协调和开展重大科普活动中的领导作用。街镇和各区级专业协会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村(居)委会建有科普小组,配备一名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并能因地制宜地开展活动。全区各街镇科协组建科普志愿者服务中队。根据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成立一批区级专业协会组织。
四、工作措施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是我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为切实落实创建计划,达到创建目标,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健全创建组织网络,力求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全区创建工作,动员和协调全区各方面力量围绕创建计划,落实创建措施,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各街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由一名分管领导负责本区域范围内的创建工作。
2、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在区创建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研究部署全区创建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创建工作的推进情况,指导全区创建工作。
3、明确目标任务。创建工作任务要分解到各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完成,并纳入党政机关的年度责任考核目标和创建文明单位的重要考核内容。有关职能部门要将创建工作作为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根据全区总体创建目标要求,制定本部门创建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各司其职,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二)加大科普宣传力度,力求扩大影响广泛参与
各级宣传、文化、新闻、科技部门要制定相应的计划,把科普宣传作为创建工作的重要方面,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形式,加大力度,扩大影响,提高效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区“一报两台”、门户网站等传媒,结合各自特点和优势,办好科普专题节目、专栏、版面、网页,为更大范围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发挥积极作用。区科协要牵头积极组织和提供片源,安排好科技电影、电视的播放,做好科普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组织和鼓励专职或兼职科普工作者,开展科普创作,争取创作一批高质量的科普读物。
(三)依托大学城资源优势,力求“区、校”联动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