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主体:交通协管员队伍仍由松江区公安分局实行条线直管;社区保安、社区综合协管和治安巡逻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分支延伸至街镇的,由街镇涉及科室、部门组成平安协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二类综合协管类,由辖区内市容环境协管、劳动监察协管、就业援助、社会保险协管、特种设备协管和建筑农民工协管6支协管员队伍组成,主要协助管理辖区市容环卫、市政设施、绿化建设,协助对企业进行劳动监察,采集调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和社区劳动力资源,协助社会保险工作,协助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协助监督检查建筑业企业用工等情况和接待调处建筑业农民工上访纠纷,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宣传等。
管理主体:劳动监察协管员队伍仍由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条线直管;其它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方式,其中就业援助员和社会保险协管员队伍可以整合归并开展工作。街镇涉及科室、部门组成综合协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第三类公共服务类,由辖区内残疾人工作助理、居家养老服务、卫生消毒保洁、林业养护、河道保洁、环境保洁6支服务类队伍组成,主要负责服务辖区残疾人、居家老年人,进行林业养护、河道保洁、道路保洁、公共环卫设施管理、村、镇居民区垃圾清运、环境综合治理、公共场所卫生消毒、公益性保洁(宅前宅后保洁)等。
管理主体:各支队伍有效进行整合归并,实行块内管理,条线给予工作指导和支持。街镇涉及科室、部门组成综合服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
归类后,区各有关条线通过街镇对应业务部门布置工作任务,下达到三类队伍,条线应主动指导工作。对市、区、条线和本辖区组织的重大或突击性、全局性、临时性等工作和活动,管理主体可以对所管理的“万、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队伍统一调配使用。
(二)建立和规范管理制度、
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松江区“万、千、百人就业项目”从业人员队伍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细化从业人员的工作职责、职数核定、招录用方式、工资福利、考核培训、绩效奖惩、考勤、备案管理等具体规定,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招录辞退制度、工作守则等配套规章制度,加强和规范管理。
1、建立职数管理机制。
社会协管类通过进一步梳理条线行政职能部门的管理职责、公共服务类通过进一步梳理工作内容,实行分类职数核定和总额核定。目前,全区从业人员职数总额以2009年12月31日市、区核准的现有数核定,并按照“出一个、进一个”原则,动态调控。今后,要依据辖区面积、服务人口、服务对象、社区类型、居(村)委会数量(含新增或撤销)、流动人口和工作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对全区、各街镇实行科学合理的职数核定,并进行精简,体现高效和保障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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