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无偿献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采供血机构积极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并积极表彰无偿献血典型人物。
区财政、物价、教育、人保、公安、工商、建设交通、文广影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各类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无偿献血工作的公益性宣传。各级精神文明组织、红十字会和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要结合各自工作内容,利用各自组织网络等,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三)以卫生部门和血液管理机构为枢纽,加强管理,组织、协同采供血机构做好招募服务工作
区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各街镇无偿献血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要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推进本辖区内的无偿献血和血液管理工作。要加大血液日常监督与专项执法的力度,加强与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作,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各类违法行为,确保血源安全。
各级医疗机构要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继续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做好临床计划用血工作,继续开展医务人员科学合理用血的培训,大力推广自身输血和成分输血,节约异体血液,规范医疗用血行为。要进一步开展用血病人的家庭成员和亲友互助献血工作,做到节流和开源并举。
区采供血机构要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
血站管理办法》、《
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
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树立从献血者血管到受血者血管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意识,持续加强和完善质量体系建设。要依据《上海区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现场招募和对献血者的服务工作,以及爱心献血屋、流动采血车的软、硬件建设,确保其募集量的增加。
(四)以街头自愿无偿献血为主,单位社区团体无偿献血为辅,建立关爱激励自愿无偿献血长效机制
调整各镇、街道、园区计划献血目标的结构,进一步实现献血模式由指令性计划献血向街头自愿无偿献血的转变,2010年各镇、街道、园区以2005年无偿献血目标数为基数,减少献血份额,按照减少份额由政府投入相应关爱基金,进一步巩固无偿献血基金,推进本区街头自愿无偿献血发展。同时,积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社会公益事业,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动我区无偿献血模式与国际先进国家和地区的接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