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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经委制定的《2010年松江区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法律保障。一是主动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和辅导服务,加强劳动仲裁部门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全面推行仲裁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制度,在劳动仲裁中协助企业稳定劳动队伍,引导困难企业采取灵活用工、弹性工时、在岗培训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帮助企业妥善化解因劳资纠纷所引发的群发性矛盾。二是坚持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平安建设,开展企业内部安全和周边治安环境大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和平安建设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安全网络全覆盖,确保上海“世博会”筹办工作有序推进。三是深入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依法行政,服务企业。
  五、组织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和区经委具体负责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的统筹、组织、实施、协调和推进工作。区政府建立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联席会议制度,分管副区长为第一召集人,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经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全区相关单位、部门应树立“一盘棋”意识,加强协作和联动,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和优化松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镇、街道、园区、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成立“企业服务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地、本部门“企业服务年”工作方案并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及时反馈工作情况。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高度,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公仆意识,在“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上下功夫,积极构建“平台规范、手段多元、简便快捷、部门联动、效能监控”的服务企业体系,使企业服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长效化。
  (二)深入基层,多服务不干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联系走访企业时,要本着节俭高效、轻车简从的原则,不参加增加企业负担的额外活动。按照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不添乱的要求,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忧,真正做到措施得力、服务优质、效果明显、企业满意。
  (三)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交流情况。各有关部门要把为企业提供良好的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不回避矛盾,不绕开困难,对企业的诉求,要“件件抓落实,事事有回音”,真正做到为企业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企业困难需要多个部门共同解决的,由牵头部门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把存在问题解决好,确保工作落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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