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本区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检查,稳定消费者情绪,积极引导舆论。在食品安全整顿专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针对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和顽症,组织开展全区性的集中专项整治,疏堵结合,逐步解决突出问题。(区食安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重点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农业投入品和水产苗种质量安全整治(区农委、工商、各街镇政府);地沟油专项整治(区绿化和市容、农委、环保、质监、出入境、工商、食药监、公安,各街镇(园区)政府);小作坊专项整治(区质监、工商、食药监,各街镇(园区)政府);小摊贩专项整治(区绿化和市容、工商、食药监,各街镇(园区)政府);小餐饮专项整治(区食药监、工商,各街镇(园区)政府);无证照违法经营专项整治(区工商、质监、食药监、绿化和市容、公安,各街镇(园区)政府)。
(二)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示范创建,促进行业管理和产业发展。
1、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在食品生产企业试点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起企业责任为基础、社会监督为约束、诚信效果可评价、诚信惩奖有制度的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诚信经营“黑名单”制。(相关职能部门)
积极推进本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层层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的诚信经营。(区农委牵头,相关街镇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2、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活动。
完成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任务。在巩固2010年10个区食品安全示范街镇创建基础上,通过地方政府扶持、监管部门指导和企业规范化管理,推进泗泾、洞泾、石湖荡、工业区、新桥、新浜等6个街镇的创建工作,全面完成为期2年的全区创建任务。(泗泾、洞泾、石湖荡、新桥、新浜镇政府、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区食安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组织开展本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2011年全区完成4条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00户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创建工作,并通过验收,为2012年申报和争创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工作打好基础。(食药监松江分局、区商旅委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街镇配合)
3、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严格实行不合格产品公布、召回、销毁、退市制度;加大对违法事件和违法单位的查处力度并对大案要案进行通报;加强量化分级管理,有力促进食品行业良性健康发展。积极探索“红榜”制度建设,扶持优质企业不断做大做强,促进行业品牌化发展,推动公众食品安全消费、放心消费。(相关职能部门)
推进养殖基地GAP(良好农业规范)实施。进一步促进本区原产农业发展,在总结2010年松江产大闸蟹出口日本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检验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出口大闸蟹养殖示范区建设,推进养殖基地实施GAP(良好农业规范),提升松江原产大闸蟹等水产品品牌认知度。(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松江办事处、区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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